各怀心思食不知味_青色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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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怀心思食不知味

  林含璋点完菜开始给他个子小年龄大的女朋友介绍这一桌人。他依照座位顺序,从最近的开始依次介绍周游,李易,赵乐乐,认定的身份都是他大一时的室友,从他的口气听不出来跟哪个更亲近。

  接下来,他开始介绍黄蔚然,有意思的事他却没有明说,这是他的大一最后一个女友,也就是他的前任,只说这是他在乐器行打工认识的朋友,是学音乐的。最后轮到黄蔚然旁边坐的男的,那男人见黄蔚然一声不吭,站起来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叶春江,是蔚然的朋友,在上海美术学院学油画。”

  “蔚然跟我提过你,她说过你是她的青梅竹马,名字特别好听,来自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哈哈哈,我爷爷起起的,他们那辈喜欢这样取名字。你和你女朋友的也不错,含章信书,一听就知道是文化人。”

  两个人笑着寒暄几句,赵乐乐先拆了餐具包,问道:“你们喝不喝酒?今天怪热的,点些冰镇啤酒降降温。我开车来的,喝不了,你们想喝什么饮料自己点。弟妹,你爱喝什么,别不好意思,哥给你点。”他冲着林信书说。

  林姓书叁秒之后才反应过来,那句弟妹指的是她。这个称呼实在是太脱节于时代,太没有真实感,应该出现在古装电视剧里,最近也得是民国片,弟妹这个词实在是过于书面化,也难为他能想起来。她赶紧摇头,抬手指指放在角落的茶壶,意思是她喝热水就行。

  旁边林含璋帮她把餐具包装撕开,她赶忙拎起茶壶,问其他人需不需要她帮忙倒水,五个人都摇头。最后点了五瓶啤酒,五瓶红牛,一杯赤豆酒酿。酒酿是林含璋给她点的,装在圆身大肚子玻璃杯里,上面插一根粗塑料管子,没有被碾碎的成粒的红豆沉在下面。

  她等别人都动筷子之后,拿起那杯赤豆酒酿轻吸了一口,几乎都没有米酒的味道,应该是加了不少糖,沉底的红豆每一颗都甜的腻人。虽然里面加了少量冰块,但是哪怕等冰全部都化了,这杯饮料的甜度依旧不会发生多大的改变,和这种几乎是全糖的饮料相比,她更喜欢那一种带一点酒味的口味,稍微寡淡的米酒。

  满满一大桌菜,里面除了酸菜鱼几乎都是她没有碰过的口味,尤其是把梭子蟹和粉丝混在一起烧的搭配让她大开眼界。她没好意思夹里面的大块蟹肉,只少少吃了几筷子粉丝,入口爽滑弹牙,鲜味十足。酱油色的葱烧大排,每块肉都小孩巴掌大小,她一口也没吃,因为不好夹。喝到肚子里面的半杯赤豆酒酿让她几乎半饱。同样没有下筷子的还有油爆虾,因为她发现这个菜比较受欢迎,除了她所有人都吃了,本来也不是多大一盘,再说还有其他的菜,没必要多吃那一口。白斩鸡她夹的是鸡胸肉,鸡翅膀鸡腿是她很少吃到的部位,上桌的时候她从不会去碰。可惜这个肉做的不够嫩滑,一口咬下去发现里面竟然还有血丝,她有点犯恶心,但还是忍着吃下去,这样的场合挑食剩饭丢人现眼。

  一屋子七个人,餐桌不小,坐得分散,叁个小团体各怀心思。尤其是林含璋的叁个室友,一顿饭不知道偷看林信书多少遍,对她的好奇都写在脸上,马上就要冲出五官,自成表情。

  说真的,哪怕是她这样不善于人情处事的人都能看出来一顿饭大家都吃的食不知味,她虽然很想用心品味,毕竟距离她上次这种规模的大饭店吃饭已经过了很久。机会难得,按照她的收入水准,下次能到像今天这样的地方吃饭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可绝大部分菜不合胃口,说这家饭店做得难吃,那就有违心了,只能说,今天点的菜和她平时常做常吃的口味有很大的差异。惟一一个接近她常吃的口味的也就是酸菜鱼。这个菜做得极好,鱼肉鲜嫩,酸菜也咸香,她甚至喝了两口汤,非常美味,喝完满口生津。考虑到还要去下午奶茶店打工,她没敢多喝,怕到时候因为汤太咸她喝多了水,频繁去洗手间耽误生意。

  不到一个小时,所有人都吃的差不多了。周游拿牙签剔牙,大排的猪肉丝塞进了他的牙缝。李易面前堆了一小堆螃蟹壳,他小口小口喝最后一瓶红牛,赵乐乐环视一圈,决定第一个开口,满足他已经快崩不住的好奇心。吃饭的时候他都快憋不住了,这顿饭吃得他难受极了,他选的都是他顺口的菜,可他都不知道自己夹了哪些吃了什么。他闭着眼睛一样夹菜,放进嘴里,机械咀嚼,每一口都没心情感受美味。饭桌上的气氛也微妙,除了两个傻逼室友,剩下的人都没好好吃。

  他好哥们儿的前女友黄蔚然和她带过来不知道要干嘛的那个男的叶春江,两个人加一块四个菜,点的时候那叫一个豪情,吃的时候两个人居然都在那喝啤酒。五瓶酒女的喝了叁瓶男的喝了两瓶,他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在想啥,难道是因为过来想求复合但是觉得没面子就带个男的充脸面结果发现前男友另寻新欢,然后借酒浇愁?可喝啤酒也没用啊,那点度数哪能喝醉人呢?应该来两瓶白的。

  他又看了林信书两眼,这个女的从哪冒出来的,看着也不小了,总不会是老牛吃嫩草吧?脚上穿的运动鞋,上面有一个李宁的大logo,看款式也不是这几年的,系鞋带的地方都磨得起毛,应该是很旧的款,不知道穿了多少年。身上的衣服是小林给买的,才认识多久就给她买东西?千万别又来一个光知道要礼物的拜金婊子。但是看着也不像,她说话都不敢大声,受气包一样。而且这个长相吧,说实话吧,也有比这桌上的小林前女友好看点,反正跟以前的几个女朋友没啥可比性。

  难道小林又换了新口味?可是小林的前女友听说好歹挺有钱的,娶回家能少奋斗20年,这女的鞋都穿到破破烂烂不舍得扔,小林图她啥?可太叫人疑惑了。

  刚才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他偷偷观察,小林也就一进来的时候表现得比较热络,点菜的时候问了她还给她点了一杯饮料,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可一句话都没说,小林甚至没给她夹菜。可是小林又说他们同居了,那应该交往了挺长时间的,难道说小林脚踏两条船?还没给这个叫黄蔚然的女人分手就又交了新的女朋友?那小林今天吃饭就不会同时叫上两个女人,除非他活腻歪了,想挨打。既然他能考上我们大学,那他必然不可能如此愚蠢。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小林知道他前女友专门带一个蓝颜知己刺激他,所以他就坡下驴,顺势把自己金屋藏娇的女朋友公开。虽然赵乐乐自己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和金屋藏娇的娇字没什么关系,就是一个在大学城里面丝毫不打眼的姑娘,扔到人堆里面根本找不出来。

  一桌子剩菜碗碟被服务员收走,果盘姗姗来迟,赵乐乐塞给李易一片西瓜,提前堵上他的嘴。既然没人说话,那他就要开口问了,再不问可憋死他了,八卦是人的天性,尤其是熟人的八卦,那更是无聊生活中最好的调剂品。

  他从开学到现在不知道帮林含璋挡了多少次狂蜂浪蝶,最近连刚入学不久的大一学妹都过来打听了。他看其中几个长得漂亮,预备先挑一个听话乖巧的当女朋友,反正大家都想要谈恋爱,和谁谈不是谈,他也不差呀。

  当然不能一开始就催着女方问,所以他站起来两步走到林含璋的位置旁边空的座位,坐下来,使劲拍林含璋的肩膀,笑着说,“你小子厉害,动作够快呀!什么时候认识的弟妹?谈多久了?一开学就同居了吗?”

  林含璋微微侧身,卸掉他部分力气,“从小就认识,7岁那会,我俩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他浅笑,接着说:“我暑假去云南找她,磨到八月底她才同意当我女朋友,然后她跟我来上海,我们两个就住在一起了。”

  “好家伙呀,你们也是青梅竹马。”赵乐乐哈哈大笑,这可太好笑了。

  周游和李易面面相视,跟着赵乐乐笑了两声,也不知道有啥好笑的,反正这么尴尬的场面,笑笑总是没错的。

  那个叫叶春江的男人给黄蔚然剥了一粒葡萄,递到她手边,然后拿起餐巾纸吧,把被汁水弄湿的手指擦干。

  他的头发很长,几乎齐肩,穿的是山田耀司的,一身黑如报丧乌鸦,长过头的脖子上堆迭不少藏银饰品,有粗有细,错落有致。长的挂到胸前,短的则如chocker,束缚在喉结上下。他有那么几分流浪艺术家范,乍看类小田切让,可又没那么落拓。他将长长的刘海挽到耳后时,林信书发现他单耳还戴着银色十字架耳坠。

  这个类型打扮的男人在小城市是很少见的,林信书觉得新奇,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在他注意到回看之前赶紧移开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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