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这座城我是一刻也不想待了!_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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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这座城我是一刻也不想待了!

  北伐军大胜蛮族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望北城的大街小巷,时至中午,几乎大半个望北城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那几个名字在街头巷尾的对话中反复出现,尤其是以李奥瑞克的最多。人们乐意谈论英雄,尤其是乐意描述英雄的壮举——哪怕是没亲眼见到,他们也乐意描述。而且有口才的人会将其描述的活灵活现,让听众身临其境。

  他们愿意讲,也有人愿意听,这一刻他们能够在无形中与英雄拉近距离,就仿佛自己也是英雄,或者是英雄身边那个牵马的侍从。望北城里不乏精明人,有人捕捉到了这个商机,就请来吟游诗人为大家讲故事,然后自己赚门票钱。吟游诗人更是早就准备好了新的曲子来配这伟大的故事,只要把词填了,就是一首新鲜热乎的英雄史诗。

  于是北伐军的捷报先是养活了报社和报童,然后又养活了吟游诗人。不同种族的吟游诗人操控着不同的乐器,却讲述着一样的故事。

  有个高原人的诗人操着精致的风琴,在最上等的会所里唱歌,他们唱着李奥瑞克的故事,讲述他如何夜袭敌营,又如何赢取了女孩们的芳心。他讲得最文雅,收费最高,但宾客寥寥。

  沼泽人的诗人吹着长笛或短笛,游走在酒馆、剧院小厅还有沼泽神庙。他们半说半唱,讲述阴谋诡计,勾心斗角,还有最致命的战斗。他们的故事高//潮迭起,唱词抑扬顿挫,凡是有钱的人都愿意买一张票坐下来听。

  兽人的诗人最为狂野,也最热闹,他们在广场上表演、在集市里跳舞,或者干脆以街头为舞台。他们四人一组,一个说,一个打鼓,还有两个跳舞,他们只讲最精彩的战斗,用技巧高超的饶舌和狂暴的语速来描述那些刺激的画面,说到激烈的时候,舞者就会扮演起李奥瑞克和乌鸦王,两个人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他们不要门票,但听众最多,不少人自愿打赏,缺口的破碗里堆满了钱币。

  但无论是谁,都在用独特的方式,传颂着那个男人的名字。

  男人们听了,眼睛里都闪烁起光芒,兴奋地询问哪里能够报名参军?

  姑娘们听了,都叽叽喳喳的议论李奥瑞克是否结婚?或者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老人们听了,都感叹岁月无情,若是再年轻二十岁,也要到野狼城去杀几个蛮子。

  孩子们听了,也玩起打仗的游戏,最霸道的小鬼要扮演李奥瑞克,不受欢迎的男孩就只好演乌鸦王,被他拿树枝追着打。也有些少年会在心中立下志愿,等他长大,也要成为李奥瑞克那样的人。

  这一天,望北城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然而,官方其实还没有下通知,国王没有露面,公主也没讲话,祭祀、牧师还有宣传长官也都没有参与到这场狂欢派对之中。

  蒂薇丝公主站在城堡窗边,广场上的喧闹声也能传到这里来,其实哪怕不看外面,就是城堡内部也能听见人们的议论声。

  情报大臣站在他身后,眼观鼻鼻观心,表情像个入定老僧。

  公主说道:“城里都闹翻天了,怎么情报处还没有文件递上来呢?”

  大臣还是那副表情,说:“我们的人正在统计数字……”

  公主问道:“我们情报处的效率还不如卖报纸的老头?”

  大臣抬起头来,看着蒂薇丝公主的背影——华美的衣裙,繁复的手势,还有涂到脖子上的“女人粉”,男人们大多不晓得那些化妆品叫什么名字,他们也不关心,即一律称之为“女人粉”——此时大臣不禁露出了轻蔑的表情。老国王年老体衰,只能由这个还没长毛的……哦,失礼了,只能由这位还未经人事的公主来执政,那么王权的衰落就成了既定事实。

  王权衰落,对于大臣们来说不一定是坏事。

  此时,礼仪大臣想了想,说:“您要知道,情报处将严谨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像是外面的野鸡报社一样。哦,而且他们经费有限,还很缺人,啊,但最重要的是缺钱,因为有了钱就不会缺人了……

  说到这里,情报大臣转动着狡诈的小眼珠子,像只惦记着粮食的老鼠。

  蒂薇丝回头瞪了他一眼,说:“你叫米勒,对吧?”

  “呃,是的,殿下。”

  “你走吧。”蒂薇丝说着独自往前走去。情报大臣愣在原地,旋即冷笑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米勒,米勒,米勒……”蒂薇丝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掌心拼写米勒的名字。

  蒂薇丝几乎记得每一个大臣的名字,财务大臣、礼仪大臣、农务大臣、大法官、大祭司……她都记得。蒂薇丝并不是天生有这么好的记性,她博闻强记的本领一大半是后天训练而成的。

  她有两张清单,一黑一白,上面已经写满了名字。这些名字有的是父王告诉她的,有的是她自己添加上去的,将来都会有用。

  大约下午的时候,情报处的报告终于姗姗来迟。

  好饭不怕晚,蒂薇丝十分期待的接过报告,一目十行的浏览下来。然而看了没几秒钟,她就皱起了眉头。

  “这些家伙拿我当傻子糊弄!”她愤怒的将报告团成了一团。

  这份报告较为详细的描写了北伐军战胜乌鸦王的过程,然而只要是涉及到李奥瑞克等人的功绩,言辞就变得极为克制、保守;描述敌人的时候,则会尽量贬低,仿佛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只不过是率领着乌合之众的土匪强盗。

  情报部的“详细报告”看下来,仿佛野狼城保卫战就成了“懦夫对白痴的战斗”。他们不留余力的贬低北伐军的所做的一切,他们数据造假,歪曲事实,避重就轻,回避矛盾……那羽毛笔下的功夫要是用在战场上,少说也能杀三千个蛮子。

  这份情报的真实性,完全不如民间报社撰写的报道,甚至不如吟游诗人当天编出来的歌谣。

  然而公主手上也没有真实的数据用来质疑他们——民间的情报夸大了李奥瑞克的功绩和武勇,而情报大臣搞来的数据又回避了北伐军做出的贡献,哪个都不客观。

  情报大臣,以及其他那些依附于贵族势力的大臣们,都不喜欢北伐军,更不喜欢李奥瑞克。

  如今高原人贵族分为两派,保皇派和贵族派,也可以说是皇族和两位公爵的矛盾。

  北伐军代//表着皇族,如果北伐军打胜仗,那么对于公爵们的打击会非常大。

  这次北伐是高原人皇室的垂死挣扎,赌的就是阿卡德将军还能如年轻时候那样力挽狂澜,打下一座城来。只要北伐军胜利了,就能为皇族续命少说二十年,就能证明高原人的皇族以及保皇派仍有压倒性的实力,蒂薇丝也能平稳的完成权力交接,并且借着北伐军的余威,扫清一些障碍。

  所以,高原人的许多贵族们非常不愿意看到北伐军胜利。

  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湿热,蒂薇丝回到房间里,她叫仆人打开窗户,拿起冷饮喝了起来。就在公主打算小憩一会的时候,外面的阉人侍卫敲响了房门。

  嬷嬷没有开门,她隔着门洞问道:“什么事?”

  侍卫说:“公主的亲卫骑士说有事报告。”

  “候着。”戒尺嬷嬷回头和公主说:“殿下,是您的骑士来了。”

  公主叹了口气,她让女仆帮她整理好衣服,又把桌子收拾了,这才说道:“让他进来。”

  “让他进来!”嬷嬷说道。

  公主的骑士走了进来,行了一礼,说:

  “殿下,城镇警卫队正在抓捕吟游诗人,还给报社贴了封条,我们要管吗?”

  “荒唐!”蒂薇丝顿时气得冷笑起来,“这群鼠辈真是下作,就看不得自己国家有一点好。”

  骑士行了一礼,说:“亲卫队的兄弟们正在待命,殿下。”

  公主说:“小伙子,你们都是好样的,你们是国家的栋梁。”她走上前去,像个将军似得,重重的拍了下骑士的肩头。公主本就高挑,穿着高跟鞋之后,比那骑士还高出小半头,若她现在穿的是盔甲,那和真的将军也差不多了。

  “殿下过奖。”骑士敬礼。

  接着,蒂薇丝公主脸上泛起苦色,她移开目光,不敢看那士兵热忱的眼睛。

  “但是警卫团不归我管。”她说,“警卫队的队长是贝恩伯爵的儿子,治安大臣也是贝恩伯爵表弟,整个望北城的治安维护都是贝恩家在掌控。而贝恩家族又是尼古拉斯家族的爪牙……”

  蒂薇丝注意到那位骑士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这些骑士只懂得三件事:正义,战斗,忠诚。政治斗争对他们来说太陌生、太复杂也太令人恶心。

  蒂薇丝说道:“总之,我就算下命令了,他们也有办法周旋,到头来折腾几天,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

  “那我们就把他们都杀了不好吗!”骑士愤怒的喊道。

  那位年轻的骑士长着棕红色的头发,还有凸起的额头和一双炯炯圆目,一看就是个暴脾气的人。

  骑士喊完之后自己也愣了,他呆了两秒,连忙跪下来说道:“恕罪!殿下。”

  公主摇头,说:“我没怪你,年轻的骑士。”其实公主比那骑士还小两岁,“我也曾想过,一刀把那些乱臣贼子都杀了,但是呢,我们做不到。因为我的骑士还是太少了,乱臣贼子们如果联合起来,他们的土地、财富、人口都比我多上太多了,而我手下只有你们几个。换句话说,如果见血就要开战,那我们能战胜他们吗?想必是不能的。”

  公主这话将那骑士镇住了,他说:“我们只是杀几个嚣张的警卫而已。”

  公主说:“他们代//表着贵族势力,而你代//表着我,战争都是从局部流血开始的。”她说着叹了口气,道:“再等等,士兵,再等等吧,我正在想办法,这种局面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这话蒂薇丝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寡淡无味,她已经说过太多次了。

  士兵无奈的点了点头,然后便离开了。

  窗外湿热的暖风飘了进来,蒂薇丝公主被那宽大的衣裙裹着,感觉汗水从毛孔里滋滋的外冒。公主的衣服还保留着古代高原人贵族的款式,虽然经过了一些改良,但也仍像是冬装。

  “嬷嬷,给我弄一刚凉水,最好有冰块。”

  嬷嬷说道:“殿下,今年挖冰窖的人说没钱了,冰没有了。”

  “那就井水吧。”

  “您要井水干什么?”

  嬷嬷惊呼道:“淑女怎么能洗冷水澡?这对身体不好,会让您早衰、失眠还会推迟月事,甚至将来产不出奶……”

  蒂薇丝骂道:“淑女还不能说‘操//你妈’呢!快点,我要热死了。”她说着开始脱衣服。

  “快快快……快锁门!”嬷嬷连忙朝着门口的女仆喊道。

  ……

  过了片刻,井水打来了,蒂薇丝像只马上要旱死的海豹一样,愉悦的钻进了浴缸里。

  “啊~~~!爽到翻白眼。”她呻//吟道。

  “殿下,您小点声!”嬷嬷的表情苦不堪言。

  “我今天就泡在浴缸里办公了。”蒂薇丝公主说道。

  她靠在陶瓷浴缸的边缘,仰着头,一头长发也跟着垂下来,凉水滴滴答答落在地摊上。仆人赶忙拿来一个脸盆接着,又拿了个皮枕头来为她垫脖子。

  凉水将蒂薇丝的身体浸透,她翘起双脚放在浴缸另一端。蒂薇丝身高180cm,脚掌和男子的一样长,穿着衣服还好,脱了衣服就显得太丰满了。因此公主殿下的衣服必须往小了做,还要尽可能的遮遮掩掩,不然按照戒尺嬷嬷的说法,就是会导致“先天性的伤风败俗”。

  蒂薇丝十分美丽,身材更是万里挑一,她完美继承了古代高原贵族女士的特点,美丽、丰满、矫健、高挑、浑身都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那时候的高原人雄踞大陆,国//土纵横万里,贵族与民众也都气量宏大豪迈,因此审美上也是很大气,崇尚体态健美、丰满、仪表堂堂的人。

  到后来高原人被赶到了沼泽,这地方土地贫瘠,加上高原人自己也不争气,小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所以审美也就跟着扭曲了,人们开始倾向于瘦小的、阴郁的、乃至病态的美。所以蒂薇丝这种“古典美”不受人喜欢。

  他父亲以前就说:“蒂薇丝这样的美人,绝非凡夫俗子能够驾驭。”

  蒂薇丝也觉得,普通人不配拥有她。

  他的男人必须英俊的外表,精绝的武艺,还有气量——足以成为王的气量。

  那么,我的王会在哪里呢?

  “嬷嬷,让人给我备车。”

  嬷嬷问道:“您要去哪?”

  “我要去野狼城。”蒂薇丝从浴缸中坐了起来,说:“这座城市,我是一刻都不想多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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